工作地点:
广东省-佛山市
工作职责:
学科带头人
任职资格:
1、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,须具备以下条件:
(1)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硕士或以上学历,在三甲医院工作满5年及以上;
(2)市级或以上三甲医院现职学科带头人、省级三大学会常委或以上,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;
(3)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临床诊疗技术水平,教学、科研及组织管理能力较强,在从事的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;
(4)取得省级或以上人才称号、担任省级或以上重点学科、重点专科的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优先。
2、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内外人才,其近5年业绩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之一:
(1)以通讯作者(包含共同,要求排最后)或第一作者(包含共同,要求排名第一)发表中科院I区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,或影响因子大于等于20分的SCI论文不少于1篇。
(2)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或教学成果奖二等奖(排名第一)或以上。
(3)所带领专科获得全国科技量值排名前100名,或获得复旦专科片区提名。